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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识”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7-01-17  浏览:3921
协会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林产工业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发布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T/CNFPIA 1001-2016)团体标准中“人造板甲醛 释放限量等级标识”的使用,维护和提高证明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 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 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组织制定了《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识”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经秘书长办公(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授权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代表协会进行日常管理和市场监督。
 
特此通知。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