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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木材行业反倾销、反补贴情况汇总
更新日期:2012-08-01  浏览:5218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铅笔发起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2月4日,美国贸委决定对中国输美铅笔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令进行快速日落复审,以确定取 消上述措施是否有可能导致实质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该决定意味着美国贸委将不再启动听证程序或做进一步的调查,仅根据可获得的事实做出是否存在损害的裁 决。

     欧盟继续对中国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2011年2月3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称,经日落复审调查决定维持对中国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6.5%至66.7%。其中,中国四家企业获得单独税率。此案2003年8月立案,2004年11月开始征收66.7%的反倾销税。

     欧盟发布对中国铜版纸反补贴案终裁披露。2011年2月3日,欧委会发布铜版纸反补贴终裁披露,拟对中国铜版纸涉案企业金光集团和晨鸣集团分别征收16%和4.4%的反补贴税,全国统一税率为16%。该案是欧委会对中国产品发起的首起反补贴案。

     美国商务部就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调查中工资的计算方法征求评论意见。2月18日,美商务部在《联邦纪事》发布公告,就调整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调查 中企业工资的计算方法征求评论意见。公告称,美商务部拟根据若干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数据,调整计算非市场经济国家工资水平的比率,从而更准确地确定企业的 倾销幅度。美商务部邀请公众最迟于3月21日前就此提交评论意见。

     美国商务部就加严“双反”调查中事实信息的认证要求征求意见。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事实信息认证(暂行规则)》,拟于3月 14日起正式实施,并邀请公众提交评论意见。该规则进一步加严涉案各方向美商务部提交事实信息的认证要求,目的是确保涉案各方和代理律师提交真实认证信 息。

     美国商务部就反倾销调查中出口价格计算方法征求评论意见。1月27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纪事》公告中称,就反倾销调查中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涉案产品出口 价格计算方法公开征求评论意见,并要求各方于30日内提交。美国政府在调整中建议,从被调查产品的出口价格中扣除出口国对该产品征收的出口税或其他税费。

     各方对美国拟调整反倾销调查中强制应诉企业选择方法发表评论。2010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就调整反倾销调查中强制应诉企业的选择方法公开征求评论 意见,即以抽样方法取代原有依据进口量大小选择强制应诉企业的做法。在评论期内,美国商务部共收到18份评论意见。中国商务部、泰国商务部、越南贸工部、 美国零售业领导者协会等8家单位提交评论,反对美国商务部的调整方案。美国南部虾联盟、美国钢铁公司和纽柯钢铁公司、美国家具协会和木材进口联盟等9家单 位提交评论支持美商务部的调整方案。另有1份评论意见没有明确表示支持或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