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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水十条” 再生塑料或成重检对象
更新日期:2015-04-29  浏览:3094

  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等十条意见,共238项措施。这个被业内称为“水十条”的治污规划,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新落地的《水十条》不再停留在减少排量、控制排放标准等旧手段上,而是直接把河流等水体的改善程度作为考核标准。针对目前部分企业排污量大的情况,《行动计划》提出,对“小型造纸、印染、电镀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严格“清除”,对焦化、有色金属等排放强度大的十大行业,要实施清洁化改造,企业必须全面达标排放。如果超标排放,会被黄牌警告,进行限产或停产整顿;整改不到位且情节严重,就会被红牌“罚下,一律停业、关闭。从2016年,这些企业的信息将定期向公众公开。


  再生塑料行业普遍存在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等现象。主要因为多数废旧毛料中含有尘土、木屑、过期液体、重金属有毒物质等,在回收利用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其清洗除尘。然而,再生塑料企业多为家庭作坊式中小企业,在污染处置中很少有排污设备,或者因成本过高、工序复杂甚少利用污水处理设备,从而导致污水随意排放,造成目前普遍面临污水处理不当问题。几乎所有废塑料都要通过清洗、破碎、造粒后再次利用,在造粒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另外、破碎、造粒过程中机器生产造成的噪音污染也是再生塑料面临的一项难题。


  责任分派制度更加有效得有实施


  “水十条”计划与以往计划不同的是,过去实施计划只强调政府的作用,这次强调依靠三个方面的作用,即政府、市场和公众,把政府管制、市场刺激和公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动水污染治理目标的实现。“水十条”中有两个政策亮点: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第六条);二是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这两条属于政策创新。将来对于未达标流域或地区,新上项目新增污染物,必须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新上治理设施等手段削减的污染物,按照1:2或1:3的比例进行责任制处理。


  新法规的实施,在未来将更有成效。自从2013年国家奖环境整顿作为重要工作以后,再生塑料行业的环保整顿就或松或紧,但从未结束。再生厂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多将生产设备转移至城乡及省市的边界线,意在多不管地带继续生产。但国家“水十条”发布以后,为保证整条河流水质达标,分布在边界线的企业将不再安全,或将再此迎来迁移或被取缔的命运。(来源:慧聪塑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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