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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碳排放交易开市:首批纳入191家企业 暂不接受个人交易
更新日期:2013-11-27  浏览:3247

  紧随深圳步伐,上海碳交易市场正式开市。


  11月26日,上海市碳排放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开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共同鸣锣,启动交易。在2013年至2015年的试点阶段,全市191家来自钢铁等工业行业及宾馆等非工业行业的企业,率先纳入了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


  在当天9时30分交易启动后,上海市碳排放2013年配额(SHEA13)、2014年配额(SHEA14)、2015年配额(SHEA15)都出现了成交,首笔成交价格依次为27元/吨、26元/吨、25元/吨,成交量分别为5000吨、4000吨、500吨二氧化碳,成交企业为申能外高桥(600648,股吧)第三发电厂、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等6家企业。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网站信息显示,碳交易首日共成交1.2万吨二氧化碳,2013年配额、2014年配额和2015年配额分别成交6000吨、5000吨和1000吨。


  作为运用市场化机制实现碳减排目标的手段,碳排放交易主要是指政府对碳排放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实施配额管理,并在一定规则下向其分配年度碳排放配额。排放单位可通过市场购入或售出其相对实际排放不足或多余的配额,以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海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目前,参与碳排放配额交易的主要是试点企业,后续将视市场交易情况,逐步放开符合一定条件的其他组织参与,试点阶段暂不接受个人参与交易。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宾晖对早报记者表示,上海碳排放交易坚持制度先行,“对非排放主体,我们正在制定一些相关规定”,规定公布以后,其他非排放主体可进入碳交易市场。


  试点期配额免费发放


  据了解,上海建立碳排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对碳排放配额实行统一登记管理,一吨碳排放配额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排放当量,每吨碳排放配额均具有惟一编码,含年份标识。


  本次碳排放配额发放对象为参与试点的企业,目前共191家。试点阶段,企业2013年至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配额全部实行免费发放,在每年3月31日,提交上一年度碳排放报告,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确定其实际排放量。


  据了解,上海在国内率先制定出台了碳排放核算指南及各试点行业核算方法,确定了全市碳排放统一的“度量衡”。


  上海近日发布的《上海市2013-201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指出,上海实施配额总量控制,根据试点行业的不同特点和碳排放管理的现有基础,在2013年至2015年试点阶段,配额分配采取历史排放法和基准线法。


  对于产品(服务)形式较单一、能够按单个产品(服务)确定排放效率基准的行业,采用基准线法进行分配,如电力行业和航空、港口、机场等非工业行业。对于产品类别多、缺乏行业统一标准,尚不具备使用基准线法条件的行业,采用历史排放方法,如钢铁、石化、化工等所有工业行业,以及非工业行业的宾馆、商场、商务办公等大型公共建筑。


  “使用基准线法分配配额的企业,其历史排放数据较完善,且上海有一定数量的企业本身适合基准线法。”宾晖称,相对历史排放法,基准线法更科学。国外碳市场起步阶段也使用历史数据法,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采用基准线法,两种方法是不同阶段的适用方法。


  宾晖表示,上海碳交易管理制度的创新之处在于,围绕配额管理制度,设计了具体的配额清缴机制和交易机制。


  据新华社报道援引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负责人的话说,企业每年按照实际排放量进行清缴,企业配额不足以履行清缴义务的,可以通过交易购买;配额有结余的,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也可以用于交易。如未按规定履行配额清缴义务,最高可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实行涨跌幅限制制度


  上海在稳定配额价格上有多套机制。


  深圳碳交易刚开始上线时,每吨二氧化碳的交易价格近30元,目前每吨价格稳定在80元左右。


  上海碳排放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或者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谈及上海碳市场未来的价格走向,宾晖表示,碳价格完全由市场和企业参与者决定。


  宾晖指出,上海公布的配额分配方案是在大量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企业配额分配“有据可循”。


  言外之意,上海碳交易市场对企业配额总量“心中有数”,碳市场稳定有保障。


  根据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试点阶段企业可将配额在本市碳交易平台上交易,当年度配额可100%交易,未来年度的配额可交易比例为50%。


  由于碳排放交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为了有效减缓和抑制突发事件对配额价格的冲击,防止非理性交易行为影响市场正常运作,避免配额价格过度波动,碳排放配额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制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30%,这样既不会影响市场流动性,又能有效抑制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过度波动。


  另外,上海碳交易市场还将采取配额最大持有量限制措施,配额最大持有量限制制度是交易所为防范市场操纵行为而采取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之一,会员和客户持有的各年度配额数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最大持有量限额。


  宾晖表示,碳交易市场的产生是节能减排的需要,市场启动后会进一步通过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排。他称,上海在碳市场开启前,为完善管理制度和交易制度做了相当多的工作,目前已较完善,但仍需慢慢探索。


  中创碳投有限公司战略总监钱国强称,上海碳交易市场运转起来了,对中国碳市场来说本身就是件“好事”。他称,每个市场都有其问题,欧洲碳交易市场已开展多年,目前也面临多种问题。中国试点碳交易,重要的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市场和交易机制。


  全国碳市场“慎重建立”


  可预期的是,深圳、上海碳交易市场相继“开闸”后,其他试点省市也将相继启动碳排放权交易。


  2012年1月,国家发改委宣布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7省市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探索。深圳已于今年6月18日开始碳交易,北京定于11月28日启动。11月26日,广东省公布了《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首次分配及工作方案(试行)》。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11月23日落幕的华沙气候大会期间表示,今年年内,7个交易试点中有5个可能开始进行交易。北京作为首都启动碳交易市场,将为建设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探索经验。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在国内7个地区开展碳交易试点,目的是在交易机制、交易规则和核算体系等方面进行技术和机制的创新探索,为最终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碳市场,找到“既适合国情、又简单适用”的市场体系。


  新华社的报道指出,上海此次启动碳排放交易,明确的路径是:将节能减排的压力传导到企业,促进企业低成本减排,同时推动“碳服务”关联产业和碳市场的发展,兼顾要素市场建设。


  在昨日上海举行的“2013中国碳市场高峰论坛”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中心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表示,中国碳市场已开启,接下来需要解决“成长”中的三个问题,首先要明确碳产品的商品属性问题,把碳商品属性法律化,以保障市场的稳定性。其次,必须增加碳市场的流动性。最后,慎重考虑建立全国碳市场。


  李俊峰强调,在前两个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建立全国市场是更危险的,“必须要把商品属性确定下来,有我们的流动性,有足够的金融机构介入。”


  钱国强表示,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做全国碳市场的前期工作,并且在世界银行的资助下做全国统一碳市场的研究,全国碳市场需在试点基础上慢慢摸索建立。(转自:和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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